【理论实践】加强人大对审计问题整改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发布时间:2023-05-16 浏览数:5970 【字体:

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报告从向主任会议汇报升级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报告概括性地梳理几类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取得了一定成效,至今已连续9年开展审计整改督办工作。按照《中共南京市秦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要求,截至目前,已对近200个问题(有重复)进行跟踪督办,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一、人大对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实践



1

认真督查,真抓实干

一是对账销号。对重点督办问题较多的部门和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时限、主体单位,建立监督“台账”并跟踪落实,有效促进整改完成。二是敢于担当。对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从严要求,不走过场。如针对某些单位存在的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过紧日子措施落实不力等情况,直言不讳、态度鲜明地予以批评,力促用心整改。三是跟踪问效。召开财经委全体会议初审、预审整改报告,参加审计整改督办会,跟踪了解整改情况,所有问题有反馈有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如在督办组要求下,区房产局建立完善了老旧小区整治考核奖励相关制度,从制度层面将问题予以一次性解决。


2

对标对表,精准发力

聚焦中办和省市人大关于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文件精神,落实省市区委重大方针政策和部署,近几年先后对民生实事、生态环保、科技专项等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开展债务问题专项调研,并向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专题调研报告,深入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办,为我区政府性债务率风险等级进入绿色区域发挥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3

联动监督,形成合力

探索省市区人大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参与督办工作方式,不断扩大参与面,形成督办监督工作合力。积极向市人大汇报有关整改工作情况并取得支持;落实“四个联动”,与人大秦虹街道工委密切沟通,年初制定整改监督工作计划,年中加强调研,年末点面结合,扩大审计整改辐射效应,总结归纳典型问题、有效措施,并作为今后审计的重点,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4

健全机制,强化督导

不断完善制度,将审计整改的人大监督工作推向法治化轨道,增强监督权威。一是丰富提交常委会审议资料。2014年首次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提交主任会、常委会会议审议,2019年起将各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导入预算联网系统,供常委会、财经委审议时参考;2021年起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供“三项清单”,综合反映各相关单位问题类型、总量、已整改和整改中涉及的问题内容、资金、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总体情况更加全面、直观。



二、人大对审计整改监督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推动了审计整改质量的提高。各单位高度重视,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在整改上花气力、破难上下决心、长效上做功课。各单位根据问题清单,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自觉堵住制度漏洞。比如,区财政局对标全面预算绩效政策执行方面问题,制定了《秦淮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以解决相关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部分指标过于笼统、评分标准未设定权重、不具有可考核性的问题,发挥了政府资金的更大绩效。


二是推动了财经预算监督的深化。区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全区人大代表审查12个重点项目绩效、安排专业代表小组和预算审查专家开展参与式的预算、国资运营的监督,“一上”“二下”间多次督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通过落细、落小监督点,及时发现问题,极大促进了全区预算的规范、透明、科学、合理,达到了深化和改进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实效的目标。


三是推动了整改监督体系的联动。充分利用人大、审计、监察等联合督查,立足法律法规,从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出发,整合监督资源,在体制机制层面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延伸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构建起互相配合、互为支撑的监督体系,在推动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人大对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是解决问题整改监督的机制性难题,需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领悟力。


二是满足群众对问题整改的期望,需进一步加强对联动监督的坚韧性。


三是促进问题整改监督的可持续发展,需进一步增强监督的智能化专业性。


四是深化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监督的改革,需进一步提升预算联网监督的应用水平。



四、完善人大对审计监督工作的思考



1、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服务稳定发展工作大局。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领导下,在问题整改落实监督方面发挥新的担当和作为。一是要深刻领会并把握好“意见”的精神实质。要跳出纯业务的角度,从人大法定监督的层面明确人大财经委和常委预算工委的职责和需求,多关注支出、多关注政策、多关注政府债务与绩效,通过法定程序、法定方式,解决问题纠正偏差,使预算有效反映和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二要深入依法监督。要把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和意图转换为依法监督动力,落实“基层基础年”要求,区街两级相互配合、依法监督,共同服务好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三要完善整改监督规章制度。要抓紧调查研究,细化“意见”实施,出台适合我区实际的监督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将党关于人大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要求,通过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程序,作出有利于全面贯彻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范。问题较多的、屡改屡犯的、敷衍拖延的单位部门要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整改报告和问题说明,并开展整改满意度测评,加快形成完备的地方审计问题整改法规体系。


2、坚持问题监督合作联动,助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围绕落实整改联动监督,一是要主动对接上级。协助省市人大常委会来我区开展预算监督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落实整改督察和省市人大反馈审计有关问题。二是要紧密横向联系联动。加快建立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人大与监察、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强化工作互动,形成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相贯通的监督体系。比如去年已经向区纪委、巡查办提供审计取证材料8批次,加大追责力度,共同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要落实“基层基础年”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选取2-3个问题整改专题,定期总结部署监督工作,开展协同联动监督,切实做到联得上、动起来、出实效,促进形成合力,形成联动监督正循环。


3、坚持依靠群众依靠代表,提高参与监督积极性。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要发挥代表监督作用。将预算监督作为各地区代表年度集中视察、调研的必选动作,广泛动员人大代表参与从预算编制到执行、审计、问题整改全过程的调研、视察、暗访等活动。二是加强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每年民生实事项目的投票产生、绩效情况审计、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其整改效果都要由代表和群众监督、评判,既可以听民意、集民智、聚民心,又能拓展延伸人大监督触角,增强监督广度和深度,深入揭示问题、督促整改,助力兜牢民生底线。三是深化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加强应用交流。通过预算联网系统做好日常分析应用工作,进一步升级完善系统,适时增加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模块和操作页面,提高系统有关审计的可视化和智能化水平,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的整改监督,提升监督效能,不断适应新时代财政改革和人大监督的新要求。


4、坚持专业监督勇于担当,确保整改监督行稳致远。从实践状况来看,委托第三方展开相关工作,能够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从长远看,人大的监督任务越来越重,特别是预算与审计监督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借助第三方机构参与人大监督工作将是一种趋势。一要立足自身专业素质提升。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学习培训,不断丰富专业知识,通过专题视察、专项调研、执法检查,全面提高审计整改监督的专业化实践水平。二要依托专家和专业代表小组的协作。筹划组建新一届财政经济专家组和各街道代表团的预算审查小组成员,为常委会依法审议专项议题、作出决议决定提供专业性的参考意见和建议,把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专业的方式反映出来,为政府落实整改提供可行性参考。三要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落实预算审查向支出和政策拓展的改革精神,把听取和审议审计整改专项工作报告与专题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结合起来,着眼落实整改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摸清、解决目前债务清偿、绩效监督、国有资产等方面查出的难点问题,以及预算编制的精准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预算调整的科学性问题。四要加强整改结果运用。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将满意度测评确定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的必经程序,巩固整改成效,选取整改典型案例集结成册,解剖麻雀,总结经验,放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实效。



供稿:预算工委

编辑:郭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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