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超、王赵海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2-25 浏览数:45051 【字体: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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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
秦政发〔2020〕132号文收悉,经2021年1月27日南京市秦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任命:
金超同志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王赵海同志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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